2016年絮用纤维制品及婴幼儿、儿童纺织产品质量广西专项检查质量分析报告
根据质检总局关于印发《2016年“质检利剑”行动方案的通知》(国质检执〔2016〕204号)、自治区质监局《关于开展2016年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专项检查的通知》(桂质监发办〔2016〕28号)及《关于开展“阳光纤检”进校园絮用纤维制品及纺织服装产品质量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桂质监发〔2016〕134号),区局稽查处组织全区质监系统开展了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学生校服的专项检查工作,区质检院承担了本次絮用纤维制品及婴幼儿、儿童纺织产品的检验工作,现将检查检验情况综合报告如下。
一、专项检查概况
本次絮用纤维制品及婴幼儿、儿童纺织产品专项检查工作涉及面广,基本覆盖全区各市,抽样由区局稽查处和各市县质监局负责,样品来源于南宁、玉林、河池、百色、柳州、来宾、贺州、钦州、崇左、防城港等市的生产、经营、销售企业,共抽查检验了91批次样品。
二、检验结果分析
(一)总体分析
本次质量专项检查以《2016年絮用纤维制品及纺织服装产品质量专项检查实施细则》、GB 1
表1 检查样品检验相符率统计表
检验样品批次 |
合格批次 |
不合格批次 |
批次合格率/% |
不合格检出率/% |
|
91 |
55 |
36 |
60.4 |
39.6 |
|
图1 检查样品检验合格率统计示意图
表2 按产品类型统计检查合格率情况表
产品类型 |
检验样品批次 |
合格批次 |
不合格批次 |
合格率/% |
絮用纤维制品(含床上用品) |
42 |
31 |
11 |
73.8 |
学生服装 |
32 |
14 |
18 |
43.8 |
婴幼儿、儿童服装 |
5 |
1 |
4 |
20.0 |
其他服装产品 |
12 |
9 |
3 |
75.0 |
合计 |
91 |
55 |
36 |
60.4 |
图2 按产品类型统计检查合格率示意图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
从本次专项检查的检验结果看,不合格的项目主要是絮用纤维制品原料要求、纺织服装产品纤维含量、pH值、衣带缝纫强力和标识。絮用纤维制品原料要求不合格的11个样品,纺织品服装纤维含量不合格的7个样品,衣带缝纫强力1个样品,使用说明(标识)不合格的21个样品。
(三)不合格原因分析
1、絮用纤维制品原料要求。絮用纤维制品原料要求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厂家违反标准使用了不应该在棉被中使用的原料,譬如使用了纤维制品下脚料等。此类物质由于来源及安全得不到保证,国家标准GB18383-2007《絮用纤维制品通用技术要求》将此类物质列为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限用原料,不得用于棉胎、盖被、垫被、枕头等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
2、纤维含量。纤维含量属于消费者比较关注的一个项目,如果服装面料的实际纤维含量与标注的内容不符,则构成欺诈行为。根据GB/T 29862-2013《纺织品 纤维含量的标识》的要求,纤维名称应使用规范名称,纤维含量偏差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纤维含量不合格的原因有:第一,企业质量意识淡薄,未根据标准的要求对纤维含量进行标注,或仅依据供货商提供的数据盲目标注,或以估计的纤维含量随意标注;第二,企业对纤维含量把关不严,对所用面料不检验或者不送检,导致不合格;第三,部分企业故意以次充好,以低价纤维代替高性能、高价值纤维,欺骗消费者,以谋取不法利益。
3、衣带缝纫强力。衣带缝纫强力项目是婴幼儿、儿童服装重要的质量指标之一,缝纫强力不足可能会导致衣带在使用过程中容易脱落,影响服装使用。衣带缝纫强力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生产厂家对婴幼儿服装的缝纫强力重视不够,在缝纫质量上控制不严。
4、使用说明(标识)。使用说明(标识)是消费者了解产品性能和产品维护方法的主要途径,如果标示错误或无标示就可能会误导消费者,影响消费者判断而购买了不适用产品。国家强制性标准GB 5296.4-2012《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所规定的各项内容(如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产品名称、产品号型或规格、纤维含量、维护方法、执行的产品标准、安全类别及产品标准的其他要求)是服装产品必须清晰、正确、完整明示的。标识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部分生产者、经销者对标注要求认识模糊不清、理解不透、一知半解,以致造成有意或无意漏标、错标。本次专项检查发现标识不合格问题尤为突出,主要存在问题有未标注生产厂家、地址、执行标准,或者标注执行标准编号错误,号型标注不规范等问题。有些生产企业对相关学生服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掌握不到位,执行标准不准确,产品标注的标准编号错误或者张冠李戴。
三、建议
絮用纤维制品及婴幼儿、儿童纺织产品是人们重要的生活用品,在使用中与身体密切接触,其质量安全性能直接影响使用者身体健康,尤其是婴幼儿及广大中小学生,自身抵抗力相对较弱,更容易受到伤害,因此这类产品的质量状况往往更易引起学生家长及社会的普遍关注。
从本次专项检查的检验结果来看,婴幼儿、儿童纺织产品和学生服装产品不合格情况较多,标识不合格问题尤为严重。针对以上问题,区内各有关部门应加强絮用纤维制品及婴幼儿、儿童纺织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并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强对絮用纤维制品及婴幼儿、儿童纺织产品生产企业的质量巡查,加大监督抽查力度,针对此类社会热点关注的产品定期开展专项监督抽查。
二、区、市、县质监局要加强与各级教育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加强对各类学校采购或使用的学生用絮用纤维制品、学生服的质量监管,建立长期有效的监管机制。
三、建议推广南宁市、梧州市教育局的做法。定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及各项学生校服安全指标,物美价廉的学生校服供学生家长选购。
四、加强对絮用纤维制品及服装生产企业的技术帮扶,进一步规范企业按标准生产、销售絮用纤维制品及婴幼儿、儿童纺织产品。
五、加强宣传,重点面向中小学、幼儿园以及学生家长开展专项宣传活动,引起社会关注,重视学生絮用纤维制品及学生服质量安全,引导全区各类学校正确采购、使用质量合格的絮用纤维制品及婴幼儿、儿童纺织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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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