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6-09-13 11:23   来源:365bet娱乐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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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全文包括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围绕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广西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http://www.4006387287.com)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365bet娱乐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南宁市星湖路26号,邮编:530022;电话:0771-5361020,电子邮箱:gxjbgs@gxqts.gov.cn)。
一、基本情况
2015年以来,我局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不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扎实推进相关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组织领导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实施,我局结合实际,成立由陈鸿起局长任组长,李振华副局长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落实、全面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安排了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各处室分别指定1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系人,落实我局政务窗口以及局办公室为依申请公开受理工作机构,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任务分解,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指定专人负责,职能处室各司其职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并落实了工作经费。
(二) 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确保相关工作有效运行。
我局近几年一直以ISO9001质量管理标准体系为载体进行科学管理,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序运行,2015年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规范管理的轨道,并不断深化,制订了工作目标推进计划,列入绩效考评内容,增强了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工作有目标、有措施、有落实、有验收。 
(三)修订完善组织机构和各项工作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 2015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质监系统的实际,我们对《自治区质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自治区质监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自治区质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行了修订,查漏补缺,完善各项工作制度。
(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并及时更新。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桂政办发〔2008〕35号)的要求,我局编制了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将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目录、原则和分类、范围、形式、时限、申请、受理、监督和保障等向社会公布,且安排专人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不断更新相关专题信息和内容,方便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了解、查阅本机关属于应当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公开信息。
(五)继续加大对我局门户网站建设力度,确保信息公开更多更及时。
2015年以来,我局投入资金和力量,对我局门户网站——广西金质网网页设计、栏目设置、热点专题等进行了适当调整和优化,同时,利用好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及时将2014年决算、2015年预算、2015年“三公”经费使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信息、行政审批涉及的收费以及公开招录招聘等13类100多条政府信息进行公布,较好的满足了社会公众对我局相关工作的知情权。
二、围绕国家和自治区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我局严格贯彻落实《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 2015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将我局门户网站和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加强政府职能部门与公众交流,扩大公众知情权和参与权。
(一)主动公开公共监管信息。
我局门户网站公布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注册登记目录》(第9-10批),通报了2015年水泥、液化石油气、服装、卫生纸等关系民生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
(二)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
我局在门户网站专设广西质监局行政许可在线申报服务系统,下设法律法规、办事指南、表格下载、办理查询、结果公示、发证前公示、投诉举报、验证产品真伪、快速申请通道等专栏,从受理、审查、批准、监督等方面对行政审批业务办理进行全过程信息化处理,企业和个人可以在家或单位完成行政审批事项申请,大大节省了人力和物力,极大地方便了申请人业务办理和查询。与此同时,自治区政务中心质监窗口工作人员及时将网上受理的申请事项转录进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以便接受自治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的监督。我局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开自治区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14〕33号)要求,向社会公开目前承办和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22项,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听取社会各界对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意见和建议。承接国家质检总局“制造、销售、进口国务院规定废除和禁止使用的计量器具审批”行政许可,已进入自治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公开办理的审批事项目录中。2015年工业企业、机动车安检机构许可证发证情况清单在广西金质网以公告形式向全社会公开,其中国家质检总局新发布技术法规在广西金质网向社会公开,涉及检定规程和技术规范28项;公告下达2015年广西地方标准制定(修订)项目计划5批,批准公告发布广西地方标准7个;开设“质量兴桂专栏”、“广西名牌产品专栏”,发布通知公告4个,均按要求在广西金质网和自治区政府信息统一平台公开。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2015年我局不存在虚假、不完整的信息。
(二)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局在中国质量报、广西日报、南国早报、人民网广西频道、广西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刊登信息430多条,丰富了政务公开形式,拓宽信息公开平台,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向广度、深度延伸。同时,进一步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提升新闻发言人的履职能力,完善新闻发言人各项工作流程,建立重要政府信息及热点问题定期有序发布机制。我局于2015年6月30日在广西新闻中心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发布厅举办中国-东盟质检中心建设新闻发布会,并创新形式,在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中首次采取“发布新闻+记者实地参访”的方式进行,会后组织与会记者参观广西质检院、广西计量院重点实验室。此外,我局主要领导亲自参加自治区纠风办、广西新闻广播联合主办的“阳光在线·厅长在线”直播节目,就产品质量、技术标准、特种设备安全、执法打假等民生热点、难点问题与听众网友进行“零距离”互动交流,充分听民声、解民惑。 
(三)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提供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局向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自治区档案局、自治区图书馆报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11条。
(四)多渠道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以我局门户网站——广西金质网和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为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多途径多方式最大范围的公开政府信息,保证基本信息、行政决策、基础事务、基层政务等政府信息充分有效公开。2015年,我局门户网站更新信息1000多条,网站访问量达到3029多万次;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上更新我局信息500多条。同时,积极利用我局官方微博广西质监发布在新浪微博和人民微博上发布政府信息,内容包括出台的重大政策,涉及民生和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重大举措,以及我局的履职情况等,用生动活泼的语言表述出来,实现了“三贴近”——贴近职能、贴近民生、贴近热点,倍受网友关注与欢迎,发布微博3900条,吸引了近30万粉丝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
2015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14件,涉及广西名牌产品、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标准、组织机构代码信息等内容。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试行)》(桂政办发〔2009〕180号)的有关规定,对属于我局职责范围内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逐一答复,其中不属于我局职责范围内的申请件也均告知申请人通过其他途径办理。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无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接待场所建设、完善、维护及工作运行情况。
我局按照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程序和制度,在本单位驻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设立了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窗口,统一接受社会各界的申请,明确了在15个工作日完成有关申请的回复工作,并建立了与之相关的流程制度,形成了切实可行的操作规范。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我局未涉及依申请公开收费、减免等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度我局未发生对针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政府网站作为发布政府信息和提供便民服务的平台,目前发挥的作用还不够;政府信息公开还不够全面,网站服务功能有待加强。此外,网上互动交流也有待加强。2016年,我局将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和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的优势,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面向社会,同时继续创新公开的方式方法,围绕社会广泛关注、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进一步提高群众的周知率,保障人民群众对质监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