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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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关于核准134家企业使用和变更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公告(2016年第114号)
2016-12-22 12:00   来源:365bet娱乐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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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生产西山茶、灵山荔枝、王家贡米、涪城麦冬、达州橄榄油、彭山葡萄、仪陇胭脂萝卜、梁河葫芦丝、普洱茶、牟定腐乳、漾濞核桃、蒲城酥梨、兰州百合、民勤羊肉等产品的115家企业(名单见附件1);生产芦台春酒、五常大米、庆安大米、凤凰单丛(枞)茶等产品的19家企业(名单见附件2),分别向产品所在地质检机构提出了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或变更的申请,由有关省级质检机构审核,经质检总局审查合格,现予以注册登记或变更登记并发布公告。
详见质检总局文件: